咸宁网讯(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李捷)近日,我市出台知识产权奖补专项政策《咸宁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和高效益转化运用,持续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
《措施》主要包括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鼓励支持参评专利奖、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建设、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支持发展知识产权金融、鼓励商标品牌提升、支持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和加强知识产权文化、人才建设九个方面。
在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方面,明确每年安排150万元用于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新增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等项目奖励。
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方面,新增了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省高价值专利大赛、专利开放许可等项目奖励。对我市企业接受非关联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专利转让并实施1年以上的,按照转让成交金额的20%给予补助,同一主体每年不超过10万元。
在知识产权金融方面,新增了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保险等项目补助。对以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数据知识产权质押方式从银行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并按期还本付息的,按照贷款额度的1%给予贴息,同一主体每年不超过20万元。对以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数据知识产权首次购买知识产权保险的企业,按照实际支出保费的50%给予补助,每家不超过5万元。
在商标品牌提升方面,我市对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4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注册(认定)为地理标志商标(产品)的单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名称地理标志只奖励一次。
在知识产权文化、人才建设方面,我市对认定为国家、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试点)的学校,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支持省知识产权培训(咸宁)基地建设,每年经省知识产权局考核评估优秀、合格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