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李雪琴工作室发律师声明回应近期争议。
部分内容如下:
2020年6月23日,李雪琴女士将公司部分股权无偿转让给谢田飞。2021年4月29日,双方经协商一致签署协议终止合作,谢田飞先生正式从北京十斤公司退出,不再担任公司股东。此后,北京十斤公司及其旗下子公司,经过《公司法》规定的解散清算程序,已全部合法注销,不存在任何财务税务问题。
2024年底,谢田飞先生向法院起诉李雪琴女士,要求返还公司剩余财产。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之中。但是,谢田飞先生自 2025年1月底开始持续在网上发布文章和视频,故意隐瞒其已不再是北京十斤公司股东的事实,并提出大量无理质疑,造成了恶劣的彩响,李雪琴女士也依法提起反诉。2025年6月17日,谢田飞更是违反法庭规定,将尚在审理过程中的内容发布至网络。
鉴于此,李雪琴女士委托本律师郑重声明:
1、北京十斤公司及其旗下子公司,解散、清算及注销程序完全合法合规,均已按国家规定依法缴纳相应税款,也不存在谢田飞于2025年6月17日发布微博中所质疑的账务问题。因为该案仍在审理过程之中,具体庭审细节依法不能对外披露,对于该等质疑,李雪琴女士将在该案诉讼程序中予以具体回应。
2、对于北京十斤公司剩余财产分配,谢田飞所述金额并非客观事实,李雪琴女士已向法院详细说明了北京十斤公司清算的全部流程,并已提交相关证据,最终结果等待法院客观公正裁判。
3、对于谢田飞发布内容中的不实信息,李雪琴女士已依法取证,将保留采取下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

此前报道:
6月17日深夜,网友@老谢同学之你谢哥 发布微博,其自称“曾是李雪琴公司(北京十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股东”,实名举报该公司财务问题。

其称,17日与李雪琴就《股权代持协议》纠纷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进行了第二次一审开庭。庭审中,李雪琴方律师提交了其原合作公司——北京十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清算报告》(该公司已于2022年6月17日完成注销)。

“该报告显示,公司剩余资产分配金额为1100余万元。根据双方提供的协议证据及转账记录,其中应分配给我的利润为330余万元,但我在2021年实际仅收到140万元,尚有约190万元未分配给我(具体金额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
但谢田飞对剩余财产表示强烈质疑,提出上述剩余资产是由李雪琴主导清算,而“北京十斤文化”及其5家全资子公司的具体账务明细至今仍未明确。
“根据我现有证据,其中至少两家子公司账务存在明显异常:1. 子公司A以约110万元购入奔驰车辆,使用13个月后,以44万余元出售给李雪琴的父亲;2. 子公司A以26万元购入的车辆,同样在13个月后,以13万元出售给李雪琴的母亲;3. 子公司B有600万元分61笔转账给一名与公司无关的‘个人’;4. 子公司B有1400余万元转入某财务公司账户,该公司在收款第4天即被注销,且该财务公司实控人为李雪琴现合伙人杨凡所控制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天眼查信息显示,“北京十斤文化”对外投资共5家公司,持股比例100%,5家公司均已注销。其中“沈阳嗨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霍尔果斯十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显示为谢田飞。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谢田飞所称的“北京十斤文化”财务异常,主要体现在旗下子公司的一些交易行为和资金流向方面。如其列举属实,这些行为不符合正常的商业交易逻辑,可能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转移资产、侵占公司利益等问题。
当母公司持有子公司50%以上股份或能对其实施控制时,需将子公司财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以统一的会计政策进行合并核算。
全资子公司的利润最终应合并到母公司 “北京十斤文化”。因为全资子公司是母公司的一部分,其经营成果应当反映在母公司的财务报表中。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有权了解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保障自身的权益。在公司清算或正常经营过程中,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对公司包括子公司的利润享有分配权。
在本次股权代持协议纠纷一案中,法院表示无法通过本次起诉查询各子公司的账务明细。这可能是因为本次诉讼的焦点主要是股权代持协议相关的纠纷,超出了本次诉讼的范围。另案起诉后,法院会根据新的诉讼请求和证据进行审理。在新的程序中,调查重点将集中在子公司的账务明细、相关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等方面。
来源 | @李雪琴工作室、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