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至18日,省检察院第三督察组赴金昌市检察机关,就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开展专项工作督察,并召开座谈会。此次督察旨在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司法责任制全面、准确落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座谈会上,金昌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建明围绕制度落实、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等重点环节工作落实情况,结合办案实际进行了详细汇报。内容涵盖健全司法办案组织及运行机制、明确司法办案职权职责、完善检察权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开展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完善检察权管理机制五个方面15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同时深入剖析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听取汇报后,第三督察组组长白芙蓉对金昌市检察院在落实司法责任制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认为金昌市检察院在完善司法责任制工作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督察组特别指出,金昌市检察院开展市检察院检委会观摩评议下级院院领导办理案件这一举措,具有很强的参考性,为全省司法责任制落实和完善提供了重要素材,是全省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的亮点。督察组与两级院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就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参会人员紧密结合基层检察工作实际,提出了工作中的困惑和建议,督察组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此次专项督察为全市检察机关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工作指明了方向。金昌市检察院表示,将以此次督察为契机,认真落实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努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检察力量。